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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挺实惠风险却很大》后续报道

物业不需要承担责任

  昨天(10月10日),本报刊登了《看着挺实惠风险却很大》的新闻,报道了中虹天地地下停车场一家汽车美容店突然关门,致使购买了预付卡的消费者无处兑现的消息。一些消费者向中虹天地物管公司讨说法,认为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们也是受害者,还有一个多月的租金没收到。”昨天,记者拨通了上海新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他对此事感到非常气愤。该负责人介绍,这家名为“永冠”的汽车美容店与他们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使用协议,商定房租是3个月一付,每月2000多元。


  “我们跟他要身份证,他说遗失了在补办,让我们等等;我们跟他要营业执照,他说自己是新开店,要有店的地址才能办理营业执照;我们催他交房租,他说生意不好做,让我们缓缓。”该负责人说,谁想到这家店开业才3个多月就注销了,老板携款逃跑,看来是存心诈骗的,他们已经向警方报了案。


  逃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看到这家汽车美容店大门紧锁,人去楼空,一些消费者就找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那么,该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呢?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李瑾认为,物业公司是和汽车美容店签订租房使用协议的,有合同关系,而和购买了预付消费卡的消费者之间是没有合同关系的,所以不需要向这些消费者承担责任,除非消费者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和这家汽车美容店之间存在串通诈骗犯罪,物业公司才需要承担责任。


  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获悉,由于该汽车美容店老板的手机一直打不通,找不到明确的被诉人,消费者维权存在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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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今日桐乡记者 钟美琴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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