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我的店新开张,本想放烟花图个吉利热闹热闹,不想烟花里竟然放出了石灰,还把人家车子给砸坏了。”近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遇到的麻烦事。他认为是烟花质量有问题,可是经销商却不承认,而车主又要向他索赔车损。刘先生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核实:据刘先生介绍,近日,新店开业当天,他把事先准备好的烟花放在店门前燃放。没想到,其中一个烟花在燃放过程中把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挡风玻璃给砸碎了。“等烟花放好后仔细一看,地上都是石灰粉,而砸中汽车的也正是一块硬石灰。”刘先生认为,这肯定是烟花质量出了问题。于是,他找到了烟花经销商,对方虽然及时派了工作人员去现场查看,但并不承认烟花存在质量问题。被砸坏了挡风玻璃的车主则向刘先生索赔。
相关部门表示: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要解决好这个事情,首先要解决好质量认定问题。必须由质监部门对烟花进行鉴定,如果确实是烟花存在质量问题,则应由烟花经销商全额承担车损。同时该负责人强调,所鉴定的烟花必须是与刘先生所购买的是同一批次的,如果找不到相同批次的,就很难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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