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崇福镇联丰村村民吴先生向记者反映,青阳路110号门前电线杆旁的灯箱设置高度偏低,目前已有多名路人经过时不慎撞到,存在安全隐患。他希望记者帮忙联系相关责任单位,予以移位或者拆除。
记者核实:当天上午,记者来到青阳路110号,发现瑞庭嘉苑西侧、电线杆东侧竖立着一块公益性灯箱广告牌,和周围其他的灯箱相比高度明显偏低。
吴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和朋友途经此处,聊得正欢,哪知道不小心撞到了灯箱,幸而没有大碍,据他所知,已经有好几个路人发生过这种事。
于是,记者拿出随身携带的卷尺进行测量,从灯箱的边角到地面约为1.59米,而旁边的灯箱离地高度有2米,正常的成年人走过,稍不注意就会有撞头的危险。
在离灯箱东面一米处,记者发现一个直径约15公分的圆柱型孔洞,已经被水泥封住。附近做生意的店家告诉记者,以前灯箱就安装在这个地方,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进行了移位,就一下子矮了不少。
记者帮办:了解整件事情经过后,记者陪同吴先生来到市城管执法大队崇福中队反映情况,并做了相关笔录。
市城管执法大队崇福中队市容科的工作人员黄凯告诉记者,这个灯箱属于政府形象广告,以前也没接到相关投诉,如果情况反映属实,他们将立刻和镇政府取得联系,并予以拆除。
为了加快事件的处理进度,市城管执法大队崇福中队的工作人员当天就赶赴现场进行了勘查。
第二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发现灯箱已经被拆除,留下的圆柱型孔洞也已被水泥所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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