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低效产能,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能源等资源,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近日,海盐出台退低进高专项扶持政策,与过去的扶持措施相比,此次出台的政策覆盖面更广,扶持力度更大。这是海盐县首次出台退低进高专项扶持政策。
退低企业将获全方位补助
今年,海盐提出要开展“六个一批”活动,其中包括倒逼提升一批传统产业、兼并重组一批关联企业、有序转移一批低效产能、依法淘汰一批落后产能。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推动低效产能退出海盐。
此次出台的《关于推进海盐县工业企业退低进高若干政策意见》明确,对退出低效产能的企业,在土地、机器设备、建筑物、能耗、排污权等方面将给予全方位的补助。
根据政策,低效企业自愿关停不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向异地(县外)转移,且土地交由政府收回的,其土地由政府依法给予补偿,对签订土地收回补偿协议6个月内完成腾空的,经国土部门验收后,再给予腾退土地2万元/亩的补助;对于企业的机器设备,政府给予其生产性设备评估价的10%、限额100万元的补助;对企业的建筑物,政府对有权属证明的建筑物将再按评估价的10%、限额50万元给予补助;企业腾出的能耗空间,政府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企业上年度能耗折算标煤量(规下企业按供电部门用电量折算成标煤量),按20元/吨、限额20万元给予补助;同时,政府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的排污权进行处置和补助。据了解,前三项补助全部列入土地收储成本。
据县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的覆盖面也比过去的相关规定有所拓展。例如,此前对企业并购重组的奖励,仅限于年度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此次政策将范围扩大到亿元以下的规上企业。对于年产值亿元以下的规上企业对外进行并购重组,经县政府认定为退低进高项目的,在办理土地、房产等资产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税费所形成的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给予80%的奖励。
加速经济“腾笼换鸟”进程
据统计,今年1至8月,海盐全县111个退低进高项目完成腾退低效用地面积702.5亩,完成海盐县下达计划1200亩的58.5%,完成嘉兴市下达计划800亩的87.8%。
县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推动退低进高,加速经济“腾笼换鸟”进程,海盐此次出台了11条退低进高的专项扶持政策。
据了解,出台的11条政策分别从三个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除了对自愿关停不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向异地转移发展,腾出土地、能耗等要素的低效企业进行补助和奖励外,政策还对企业在实施退低进高过程中,从淘汰落后产能、转让房地产、并购重组、增加投资强度、提高容积率等五个方面进行补助和奖励。另外,对各镇(街道)的退低进高工作进行考核,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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