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我听说今后在药店买感冒药需要登记姓名和联系方式了?”近日,市民高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希望记者帮忙咨询这一消息是否属实。
记者核实:“感冒了,去药店买盒感冒药再正常不过了,为何买感冒药也要凭身份证?”带着高先生的疑问,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药店。大部分药店店主表示,也听说过这一消息,但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在东兴、老百姓等一些连锁药店记者看到,感冒药的货柜上都摆放着“含麻黄碱类限购2盒”的警示标签。
老百姓大药房一名工作人员说:“我们早就实行限购了,对新康泰克、白加黑等感冒药进行严格销售,超过两盒收银机是打不进去的。”
相关部门表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通知,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管理。按《通知》要求,9月10日起,购买含麻黄碱成分较高的感冒药,如新康泰克、白加黑、日夜百服咛等数十种常用感冒、止咳平喘药时,要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以及销售药品时间、名称、数量等信息,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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