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去年,我从别人那里接手了一家宾馆,可是对方却把宾馆的营业执照给注销了,这让我感到很困惑,营业执照的正副本都在我手里,对方是如何注销的?”近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帮她,让她的宾馆早日开张。
记者核实:张女士介绍,去年下半年,她从陈某那里接手了润丰步行街附近一家宾馆,当时与对方签订了协议,把营业执照转让给了张女士使用。“对方竟然在我们营业期间,偷偷地把营业执照注销了,我很纳闷,营业执照还挂在宾馆大厅的墙上,他是拿什么去注销的?张女士说,营业执照没了,宾馆就开不了张,不知道该向谁去讨个说法。
相关部门表示:振东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陈某与张女士签订的转让协议中,将营业执照一同转让给张女士使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工商所是不承认的。宾馆在转让后,营业执照也要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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