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市区柳莺花园业主沈先生向市长热线反映,台风那天,他家被雨水淹没达三四公分,经查实,是下水管道堵塞、五楼露台出现倒灌情况所致。当他找物业和房产商赔偿损失时,他们之间相互推卸责任,让他感到很苦恼。
记者核实:事情发生之后,沈先生咨询过相关设计人员,对方表示房屋淹道的设计长度不能高于150公分,也不能低于60公分,而他们小区的房屋淹道实际上只有30公分。当沈先生向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讨要说法时,房产公司认为,在设计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是物业管理不善所致,而物业公司则认为,这就是房子的设计问题。争执的焦点还包括五楼露台的所属方。露台是公共区域还是五楼住户所有,责任该谁负?沈先生说,合同中写明,露台是所有住户共有的。他认为,物业作为管理方,没有做好服务工作,在台风来之前应该发短信通知小区住户,检查下水道等设施。
相关部门表示:既然房产公司和物业都表示没有过错,那么沈先生的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记者咨询了律师。相关律师介绍,要赔偿损失首先要弄清楚下水道被堵塞是设计问题还是垃圾堵塞所致。如果是垃圾堵塞下水道,就是物业公司没有做好服务工作。如果是房屋设计上有问题,那就是房产公司的责任,只有先明确了责任才能让对方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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