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嘉县正式下发《关于扶持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可以提前增资扩股和开展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新业务试点,并在财政税收等诸方面给予减免补助支持。
据悉,目前永嘉县小额贷款公司普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无钱可贷。按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造成后续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发展规划。
新的《实施意见》给予了小额贷款公司新的身份,定位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并为其增资扩股松了绑。按照新的规定,对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成效显著、内控制度健全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提前半年按规定程序实施增资扩股(要求主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其他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5%),单次增资最高额度可达原注册资本的1倍。对于信誉良好、牵头作用突出的主发起人的股份可增持至30%。鼓励经营管理层适当持股,并不断完善约束激励机制。
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还可以按规定从不超过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低于资产净额50%的资金,为“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带来了更多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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