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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区域吸烟遭拘留

  市民来电:吸烟有害健康尽人皆知,但吸烟不听劝阻被拘留两天这种倒霉事估计很少有人碰到过。近日,崇福镇专职消防队吕有林向本报记者反映,上周五,崇福派出所、专职消防队在联合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时,发现芝村村一木材加工厂厂房内两男子在禁烟区吸烟,为过烟瘾两男子获得了行政拘留两天的处罚。


  记者核实:吕有林介绍,当天上午,崇福派出所、专职消防队消防监督员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刘某、代某在木材加工厂厂房内吸烟,检查人员见状立即上前制止,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他们在木材加工厂吸烟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面对检查人员的教育,两男子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不听劝告继续吸烟。


  为更好维护消防法律法规威严,震慑消防违法行为人,教育其本人和单位内的人员,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系数,崇福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经报请桐乡市公安局批准,依法给予刘某、代某行政拘留两天的处罚。


  相关部门表示:吕有林介绍,崇福木材加工厂内木材货物繁多,有较大的火灾危险,相关部门早已在厂房内张贴了禁止吸烟的标志,严禁人员在厂房内吸烟。这次整治是为确保社会火灾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同时加大对社会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拳出击、铁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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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实习生 盛婷 通讯员 吕有林 编辑: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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