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汽车停车收费要5元,为什么自行车也要收费5元,过夜还要收10元?”市民钟先生向市长电话反映,近段时间,他在客运中心门口的停车场停放自行车,被收取了5元的停车费。他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清楚,给他一个答复。
记者核实:钟先生向记者介绍,近日,他将自行车停放在客运中心门口的停车场,办完事情回来取车时,管理员向他收取了5元停车费。钟先生说,停车收费本是天经地义,但自行车是非机动车,收费价格必然要与汽车相区分,不然不公平。
钟先生说,之前在停车场门口贴有物价局批准文件公示,现在只贴着价目表,并且没有相关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很多车主因为车费的问题经常与管理员争吵。
相关部门表示:带着钟先生的疑惑,记者采访了市客运中心总经理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客运中心停车场是向机动车开放的,原则上不允许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由于车站车流量较大,自行车、电动车无处停放,考虑到车主需要,停车场也向自行车、电动车开放。收费标准是参照摩托车的停车费用。
该负责人说,客运中心停车场是按照规定收取费用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市物价局下发的文件《桐乡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第七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停车场的性质、类型和用途的不同,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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