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借给朋友出了车祸已经够郁闷的了,这位朋友却不仅无证驾驶,还没钱赔偿受害人家属,更别提维修汽车了,为了尽量减少损失,车主明知自己的驾驶员去顶包,仍前往保险公司骗取理赔款。8月8日,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对车主昂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12月31日晚,昂某接到驾驶员张某的电话,说外借给沈某(另案处理)的汽车出了车祸,撞死了人。原来,当晚,沈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借来的小型越野车从海宁到德清去。途径某十字路口时,遇何某驾驶面包车横穿马路,由于沈某车速过快,来不及避让而与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越野车驾驶员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沈某焦虑万分,有过前科的他生怕自己因此又要坐牢,而且他也没钱赔给受害人家属。于是,他对张某说:“我没有驾驶证,你去顶顶吧。”张某向昂某反映了这个情况。昂某认为沈某的提议很不错,如果自己的驾驶员张某顶了罪,既不用沈某坐牢,昂某又可以拿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来修理汽车。既然老板都点头了,张某也同意为沈某顶包。
于是,三人商议由昂某出面与被害人家属商谈赔偿事宜并签下赔偿53万元的协议,张某则代替沈某到交警大队做笔录。2011年2月1日,交警大队向张某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另一方面,昂某将汽车送去维修并持自己的身份材料、汽车保单和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没过多久,38万元理赔款昂某就拿到手了。
三人本以为这件事就此了结了,没想到张某为沈某顶包这件事被很多不务正业的人知道了,他们总是以此为把柄向张某要钱,如果敢不给,他们就去告发。沈某和张某总觉得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天日的事情,还要被别人要挟,滋味实在不好受。2011年10月24日、25日,沈某与张某相约先后到桐乡交警大队自首了。当然,这一自首就牵出了昂某骗取保险金的事情。
检察官认为,昂某身为被保险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保险诈骗罪。检察官再三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为了兄弟义气或者是利益好处帮别人顶包,纸是包不住火的,尤其是这种违反法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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