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官镇国土资源所联网利用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地理信息平台和全省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可以在“一张图”上清晰直观地把握辖区内土地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的情况,为消化转而未供、督促开工建设等提供参考,用起来十分方便。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建立的“一张图”地理信息平台管理模式,是海宁市国土系统实行精细化管地的缩影。“四个一批”加快消化转而未供土地、全面落实用地批后全程监管、积极推进耕保共同责任机制建设……近年来,海宁市国土资源部门打出的一系列独创性的“组合拳”,使该市国土资源工作、监管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更上一层楼,构建了独具海宁特色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
批后全程监管破解海宁用地压力
一张复印纸大小的卡片,里面的名堂可不小。这就是海宁市国土管理部门推广的跟踪管理卡。卡片上详细地记录着土地出让和监管后的相关信息,用地单位、坐落四至、用地面积、到场记录等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筑容积率和土地用途,以及实际使用情况,还有“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一栏,记录着土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管理卡落实专人填写,并对出让土地进行跟踪管理。当土地出让后,基层国土所(分局)将相关信息详细录入;在建设过程中,国土所工作人员实地勘查施工现场并录入信息;竣工后,再将竣工的信息录入;验收合格后,加盖国土所(分局)的公章并存档。一旦发现用地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或未按时竣工的,将及时发出限期开工或限期竣工通知书。“目前,跟踪管理卡已成为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变更颁发土地证的重要依据。”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设置跟踪管理卡制度,只是海宁市精细化管地这张大网的一个网孔,为让该市的每块土地都能得到科学合理利用,海宁市利用精细化管地这张大网严格把好用地的“准入、审批、建设”三关。批前注重高标准,把好用地“准入关”。在严格执行浙江省“双控”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用地标准。批中注重市场化配置,把好“审批关”。在严格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同时,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通过市场竞争、成本约束促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运用价格杠杆抑制多占、圈地等浪费土地现象出现。批后注重常态化监管,把好“建设关”。充分利用全省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功能,建立建设项目用地批后巡查制度。
与此同时,海宁市还通过实行项目开竣工温馨提醒、建立用地供应情况通报、实施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记入用地单位诚信档案、追究履约违约责任等方式,确保监管落实到位。
土地高效开发提升集约用地水平
海宁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亩产销售3977.4万元、亩产税收643.58万元的成绩列2011年海宁市亩产效益排行榜首位,今年获得了海宁市委、市政府的100万元奖励。
2011年,海宁市建立起“亩产论英雄”节约集约用地考评机制,设立“亩产英雄排行榜”,每年对亩产效益综合排名前20位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以树立行业“风向标”。2011年海宁市工业项目亩均产出提高了15%、亩均投入提高了20%。
与此同时,为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容积率,2010年起海宁市设立“节地奖”,对企业提高项目容积率、盘活存量土地等举措给予奖励。截至目前,仅新建工业项目提高容积率、提前竣工,该市就有18家,相关企业获得奖励218万余元,其中最高的浙江海宁爱家实业有限公司获得47.9万元。
海宁市还通过倒逼机制推动高效用地。2011年2月,该市出台政策,将用地规模10亩以上的工业企业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和落后产能用地作为工业用地调整优化对象,明确“凡被认定调整优化对象的企业,不得享受相关的财政扶持政策;国土部门不予提供新的项目用地;金融部门严格审查并限制新的贷款申请。
为利用好有限的每一寸土地,海宁市对低效土地实施“二次开发”,通过以盘活存量“挖”地、拓展空间“增”地、腾退低效“要”地,成效明显。据统计,2011年海宁市共落实“零增地”项目273个,新增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按容积率1.0折算,相当于节约土地720亩。此外,2010年以来,通过促使低效用地和落后产能用地“腾笼换鸟”和“二次开发”,共关停化工企业7家、落后小印染企业17家,由此腾退低效土地1500亩。
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守住土地“红线”
2009年,海宁市为有效保护基本农田,守住耕地“红线”,出台了《海宁市基本农田保护激励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提出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新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承担基本农田保护的农户提供资金补贴。今年,海宁市将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耕保共同责任机制建设,保持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
为更好地保护基本农田,海宁市提出了多部门“齐抓共管”,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该机制不仅明确了耕地保护的行政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而且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也进行了细化:国土局负责严格认真执行耕地保护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严格用地审批,落实监管措施;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对各类拟建项目进行审查,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住建规划局负责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科学进行项目选址和用地控制指标管理……通过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体系,海宁市有20多家行政主体单位被纳入其中,使得以往“一家管大家用”的土地监管模式向“大家管大家用”的模式转变。
同时,海宁市还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管、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了一张全方位、多渠道、多关口和网格化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联动和协作监管机制,国土、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联动监管,提高了对耕地保护的行政执法监管能力。
据悉,除了构建共同责任体系和提高行政执法监管能力,海宁市相关部门还通过建立完善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激励政策和节约集约的科学用地管地机制,不仅将海宁市与各镇(街道)、镇(街道)与各村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进行层层分解落实,而且各镇(街道)年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任务的完成情况与该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分配相挂钩,同时按照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要求,构建节约集约的科学用地管地机制。
随着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和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海宁市国土部门不仅守住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三条“红线”,确保了粮食生产能力,而且为海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确保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海宁市被列为全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试点
6月6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在海宁市召开全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试点工作研讨会,并决定在海宁及合肥、东莞、常州、瑞金、临沂6个市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试点。
各试点单位将探索建立健全预警提醒制度、土地开发利用信息公示制度、开竣工申报制度、现场核查制度、动态跟踪备案管理制度、竣工联合验收制度、闲置土地信息公布制度、开发利用诚信管理制度、履约保证金制度9大制度。到年底试点结束后,各试点单位将总结完善试点取得的成果,国土资源部形成《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指导意见》后,下发给各县(市)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