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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挖了五棵黄杨树被判了七个月

  桐乡人卫某被一农户家屋旁几棵黄杨树吸引,多次购买被拒后,便偷偷将5棵黄杨树挖走,触犯了法律。7月19日下午,桐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卫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600元。

 

  卫某是一个体加工户,经济条件尚可,平日里也喜欢花花草草,对苗木行情也有一定的了解。

 

  2011年11月的一天,卫某路过一农户时,发现房屋旁边5棵黄杨树。卫某见到这几棵树,心中尤其喜欢,他知道黄杨树很值钱的。

 

  打听出是沈某家后,卫某便向屋主沈某开价,每棵200元,但沈某并未答应,告诉卫某下次再说。

 

  卫某还是心念着这些树,又多次到沈某家,可一直吃闭门羹。等第五次到沈某家时,卫某还是没有碰到沈某。这一次,卫某再也等不及了。

 

  当日深夜,卫某怀揣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来到沈某家,顺利将5棵黄杨树挖走。5棵黄杨树中树龄大的至少有25年,卫某甚是高兴,但在返回的路上被巡逻的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黄杨树,财物价值3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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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法治在线 作者: 通讯员 童法 童剑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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