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市民也许已留意到,近期,在我市道路上行驶的车流中开始出现了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一种外表酷似奇瑞QQ或Smart的小型厢式电动车。但再仔细地一看,这种车与奇瑞QQ、Smart等车又有一明显的区别,那就是没有牌照可挂,因为它们还未取得合法身份。
从相关资料上我们了解到,厢式电动车是以电力为动力的封闭式厢体及可以载人的三轮或四轮小型车辆,是一种属于区域场地性专用车,为旅游景区、公园、大型游乐园、封闭社区、校园、花园式酒店、度假村、别墅区、城市步行街、港口等区域开发的自驾游及区域巡逻、会所、楼盘代步专用的环保型电瓶乘用车辆。然而,由于此类车辆价格不高、使用成本低廉且操作灵活简单,现在一些市民也用起了此类电动车,将此类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上道路行驶了,有的甚至用于非法营运。由于现行交通法律法规将此类电动车列入非机动车管理,驾驶电动车辆无须通过技术培训,也无须办理任何驾驶手续,导致部分电动汽车驾驶人交通安全知识缺乏,遵章守法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经常发生,大大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
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是依照《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进行的,但厢式电动车尚未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不能登记和核发牌证,且没有相关电动车的管理政策,所以,厢式电动车无法上牌照,保险公司也不承保。
交通管理的要求首先是要保证安全,不能以出行需求为由,就把载客厢式电动车存在的非法性、不安全因素予以掩盖。按现行政策规定,车辆上牌照依据的是国家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公告》,只有纳入该《公告》目录中的车辆才符合申请牌照的条件。因此,对于这种无牌无证无保险的厢式电动车,交通管理部门明确不予上牌。
当前,我市正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大家都知道,和谐交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交通的安全,维系着个人的安全、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漠视交通安全,是诱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将会给社会和谐造成影响。
维护道路安全,创造和谐交通,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职责,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目前上路的厢式电动车,不挂牌,不上保险,也没有驾照,一些之前没开过车的人驾驶这种车辆,必然会给交通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因此,希望市民们最好还是和这种存在安全隐患大、抗风险能力差的厢式电动车保持一定的“距离”。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