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伴随着“相伴成长”安康保险签约仪式的顺利举行,由市财政买单的独生子女安康保险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而这也是我市实施“幸福家庭关爱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次我市率先在嘉兴市范围内开展这一工作,旨在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防范和减轻育龄群众在独生子女成长中的风险,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家庭落实计划生育国策,促进新时期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这次独生子女安康保险的对象是全市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持有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母亲49周岁以下(即196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桐乡籍独生子女。经费全部由市财政承担。每个参保对象,每年保费8元。考虑到参保人数众多,这次保险并不是由独生子女家庭以个体形式签署保单,而是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统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理赔提供依据。
市计生协会秘书长马生华介绍,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在参保期内的独生子女因意外或疾病身故,可获理赔金额30000元;因意外残疾或烧伤,理赔金额根据残疾或烧伤的程度按比例给付,最高赔偿20000元;因发生如恶性肿瘤等30种重大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理赔金额为3000元。
据了解,早在今年6月1日,我市各镇、街道和振东新区计生办、计生协会就按照要求,完成了对全市独生子女的前期摸底工作,对符合参保条件的独生子女登记造册,并把好参保对象的审核关,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汇总上报。由于安康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互为补充,并不冲突,目前,我市已有87481名独生子女成功参保,参保期限自2012年6月1日零时至2013年5月30日24时止。
此外,这次独生子女安康保险还可选择“续保”,政府在一年一摸底的基础上实行一年一签约,且每年的保费保持不变。如果保险对象的母亲年纪超过49周岁或有生二胎的计划,保险协议将自动取消。
“一旦发生理赔事件,各镇、街道和振东新区计生办、计生协会将第一时间上报市计生协会办公室,由专职计生人员和保险公司上门做好理赔工作,只要符合理赔协议的,一般在几天内就能完成赔付工作。”马生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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