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桐乡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蒋惠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荣金,市政协副主席孙晓东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桐乡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桐乡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章程(草案)、《桐乡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选举办法(草案)》、《桐乡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财务管理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桐乡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表决并通过《桐乡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会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桐乡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二届一次理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会长、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
蒋惠玲对桐乡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的成功换届选举表示祝贺,并对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提出要求,首先要提高认识,把新居民和谐促进会建设成为政治方向正确,理论研究深入,工作作风扎实,对外交流广泛,参与新居民服务管理的社会团体;还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当前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多为政府出谋划策;最后要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提高新居民和谐促进会的知名度和感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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