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四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农经、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和乌镇、崇福、梧桐、大麻等镇(街道),就全市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洪,副主任闻金根、沈济贤、吴娟芬、孙琦、朱红参加了执法检查,副市长费玉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级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道)负责人就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监管、食品安全源头治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建设和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情况的汇报。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形式,倾听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全市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以来,市政府及各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认真按照会议要求和检查安排,加强领导,层层发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抓好了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为全市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但对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我市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努力加以改进。
执法检查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政府及各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食品安全。二是要面对问题,常抓不懈。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梳理出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分门别类,逐个解决。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餐饮具集中消毒等问题,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各类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他们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进行举报,把食品安全工作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中,在全社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目标意义和各类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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