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一男子先后两次从淘宝网购买了两千多发气枪铅弹,出售给他人1136发后,将1291发藏在家中预备以后打鸟用,由于气枪没有借到,打鸟的事情一直搁置着,但他却因此触犯了相关法律。5月28日,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弹药罪对钟某、胡某提起公诉。
23岁的钟某是桐乡市洲泉镇村民,从小就迷枪,但一直苦于没有地方购买枪支弹药。2010年4月,钟某在QQ群里聊天时随意问了句:“大家能不能买到气枪铅弹啊?”没想到真的有人给钟某发了个可以购买铅弹的QQ号,钟某喜出望外。钟某联系这个QQ号后,双方谈妥了价钱,十盒铅弹100元。对方发了一个淘宝网地址给他,钟某就从淘宝网上按照购物流程拍下了气枪铅弹并付款,收货地址写的是自己的工作单位。没过多久,钟某就收到货了,他把气枪铅弹拿回家存放,准备下次借支气枪去打鸟。
2010年12月,钟某工作单位的门卫胡某打电话给他,想请他帮忙买些气枪铅弹用来打鸟。原来,钟某第一次购买气枪铅弹的邮包寄到收发室时,胡某看到了。既然是同道中人,钟某当然乐意帮忙。钟某将自己家中的1136发气枪铅弹以“成本价”卖给了胡某。
气枪铅弹卖给了胡某,钟某自己没有存货了,他只得再次联系之前的卖家。2010年12月下旬,钟某再次购得气枪铅弹1291发,并存放在家中。
截止2011年6月案发,钟某与胡某均因没有借到气枪而从未使用过购得的气枪铅弹,这些气枪铅弹一直闲置着。但是,两人却都因为非法买卖气枪铅弹触犯了法律。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机械爱好者,气枪及气枪铅弹都已被国家禁止销售和使用,在之前购买的气枪及气枪铅弹应当主动上缴到当地公安机关,一旦被查获非法持有或者买卖两支以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都将被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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