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有市民向市长热线反映,在我市河山镇河山村和大麻镇光明村分别有两家违规操作的煤气公司,其瓶装煤气存在违规操作、瓶身超出服务年限等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这种违法行为。
记者核实:反映市民王先生介绍,他家使用的是液化气,每次他都会委托给一些私人三轮车夫代灌煤气,充气的单位分别是河山煜日城建燃气有限公司和大麻毓强燃气有限公司。最近,王先生在使用煤气的时候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现在的煤气越来越不经用了,以前能用三四个月的煤气现在只能用一个多月,而且连接钢瓶和灶具的橡皮管老化的速度也比以前快了。经过与邻居交流,邻居也反映存在与王先生同样的情况,他们怀疑煤气公司的煤气有问题。
王先生说,新闻里曾看到有煤气公司使用报废瓶和超期检验瓶的消息,安全隐患很大,他怀疑桐乡的这两家公司也存在这种违规现象。
相关部门表示:在接到王先生投诉后,嘉兴、桐乡两级质监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家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最终查获大麻毓强燃气有限公司充装的报废瓶、超期检验瓶117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此次在对河山煜日城建燃气有限公司的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费建忠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质监局一直在加强对液化气充装站违规充装的打击力度。今年4月18日,质监局就曾查处过河山煜日城建燃气有限公司非法充装报废瓶、超期检验瓶的案件。不过由于煤气瓶的送检工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商家的利益,一些销售商还是会涉险违规操作。今后,质监局将维持对违法充装的高压打击态势,规范煤气瓶充装行为。
费建忠介绍,根据国家规定,2006年之前生产的旧式煤气瓶有效期为15年,每4年需检验一次;2006年后生产的新式煤气瓶在前8年内每4年需检验一次,8年后每年需检验一次。同时,他还提醒市民,一定要在正规的煤气供应点充煤气,并注意查看煤气瓶上的日期标识,一旦发现报废瓶或超期检验瓶要及时和煤气公司联系检验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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