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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就错在没有签合同

  市民来电:近日,市民周鸿飞向本报热线反映,他按客户要求定制的、价值几万元的画册因为印刷错误,对方要求他赔偿所有的损失,可是在画册印刷前,周先生再三要求客户核对画册内容,对方却不以为然,在没有核对的情况下,仍然要求直接印刷。出现问题后,客户把所有责任推给他并打算起诉他。


  记者核实:周先生介绍,两个月前,桐乡一家服装公司希望与周先生合作,拍摄一组服饰照片。“等我把所拍摄照片的后期制作完毕,准备交货时,对方突然要求将这些照片制作成画册。”周先生介绍,在制作画册的时候客户曾向他提过商标问题,但因为对方工作繁忙,画册的交货时间迟迟未定。


  就在几天前,客户打电话催周先生交货。“当时这个画册已经大致完成了,只需要客户核实,查看是否有误。”周先生说,他将画册发送给客户,但是客户以工作繁忙为借口一直推脱,告知周先生直接印刷就可以了。


  当画册交货的时候,客户发现了商标有问题,便要求周先生赔偿相关损失。在周先生不接受赔偿要求时,客户称要起诉他。


  相关部门表示: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开展业务时并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任何书面证明,只是客户在口头上告知周先生要注意商标问题。之后,当周先生几次要求对方核实画册内容时,对方也没有积极配合,因此,并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卸给周先生。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今后市民若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证明,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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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今日桐乡见习记者 刘晔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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