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老干部局
关于开展桐乡市首届十大“乐龄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创导乐龄与不老两种精神,引领乐龄群体思想观念和生活理念的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卢跃东书记的讲话精神,实施好“工商强市、宜居水乡、人文名城、安康家园、党建高地”五大行动计划和“着力构筑高层次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构筑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体系;着力构筑科学化的社会管理体系;着力构筑充满活力的先进文化体系;着力构筑多层次的民生发展体系;着力构筑全方位的党建保障体系”六个体系。充分发挥全省首个“乐龄共建基地”在全省涉老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入宣传老同志的高尚情操、优良作风,重视发挥老同志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深入挖掘广大老同志在德、艺、乐、行、爱、奉献等方面的良好品行,提高其社会引领价值。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十大“乐龄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资格
1﹒60岁以上老年人或老年团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品德高尚、乐观向上、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教子有方、善于学习,能为晚辈修身立德树立榜样。
4﹒老年团队须精诚团结。
二、评选机构
本次首届十大“乐龄之星”评选活动,由中共桐乡市委组织部、中共桐乡市委宣传部、中共桐乡市委老干部局、浙江老年报社、乐龄网联合主办。成立桐乡市首届十大“乐龄之星”活动组委会,负责开展首届十大“乐龄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评选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评选方法
(一)推荐方法
候选人(团队)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级党组织进行组织发动,推荐名额不少于2个(候选人或团队均可)。
2﹒群众推荐:评选活动接受各界群众推荐候选人(团队)。
3﹒自荐:评选活动接受个人或团队自荐。
4﹒候选人(团队)表格可在乐龄网、桐乡市新闻网下载。
(二)评选方式
采取组织审查、群众投票评选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四、评选步骤
1﹒组织发动:(5月~6月)确定桐乡市首届十大“乐龄之星”评选活动方案;下发桐乡市首届十大“乐龄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启动评选宣传。
2﹒宣传报道:(7月~8月)由组委会组织浙江老年报、乐龄网、桐乡电视台、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宣传介绍20~30名桐乡市首届十大“乐龄之星”候选人事迹。
3﹒综合评比:(9月)组委会办公室整理候选人材料;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确定15名正式候选人;新闻媒体专版简介15名正式候选人事迹,并进行群众投票(投票方式另行安排)。
4﹒投票评选:(9月底)根据群众投票,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对入围人选进行最终审定,产生桐乡市首届十大“乐龄之星”。
5﹒表彰:(10月中下旬)在“九九重阳节”表彰大会上进行颁奖,通过新闻媒体对桐乡市首届十大“乐龄之星”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附:桐乡市首届十大“乐龄之星”候选人[团体]推荐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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