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铜丝3600公斤获刑11年9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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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精确踩点,黑夜开车来盗窃,田某等人瞅准了工厂安保力量薄弱,直接将车开到仓库外,搬走全部铜丝后扬长而去。流窜余杭、桐乡等地作案9起后,这个铜丝盗窃团伙最终落网。昨天,记者从桐乡法院获悉,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从贵州来桐乡打工的田某,因为好吃懒做,每一份工作都干不长,还染上了小偷小摸的坏习惯。2007年6月,因为盗窃电瓶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出狱后,田某“认真”总结了失败的经验教训,觉得小偷小摸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为了几百元钱去偷一辆电瓶车,不仅要挨打,还有可能吃官司。”于是,他在老乡的“引荐”下加入了一个专门偷盗铜丝的盗窃团伙,从“个体户”变成了一名“合作社”成员。
从2008年11月开始,田某伙同张某、李某、石某等人(均已判刑)先后从余杭、德清、桐乡、海宁等地的9家电器厂仓库里偷得3600公斤铜丝,价值达24万余元,田某分得其中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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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记者 马国海 通讯员 童 法 童 剑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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