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持续推进家庭文明建设行动,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十佳“孝顺好儿女”、十佳“模范好夫妻”、十佳“教子好家长”、十佳“勤俭好家庭”(以下简称“四十佳”)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凡在我市居住(含暂住)一年以上的公民,均可参评。
2.推荐基本条件:爱党爱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在社会上口碑良好;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在工作中业绩显著;弘扬家庭美德,家庭和睦,在家庭里尽心尽责。
3.每个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十佳孝顺好儿女
1、自觉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使老年人衣食无忧,有病得到及时治疗,精神上得到慰藉;
2、家庭和睦幸福,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邻里、社会的好评和赞扬;
3、所在家庭为镇(街道)级以上文明家庭。
(二)十佳模范好夫妻
1、连续婚龄十年以上,家庭和睦、有家庭和社会双重责任感并作出了突出成绩,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2、婚姻生活幸福美满,夫妻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同甘共苦;
3、崇尚新风,勇于奉献,邻里团结,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4、所在家庭为镇(街道)级以上文明家庭。
(三)十佳教子好家长
1、评选对象为:全市城乡中小学生家长;
2、树立为国教子的思想,终身学习的理念,不仅重视子女学历教育,更重视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等全方位教育;
3、有健康向上、科学文明、热爱学习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尊老爱幼、情趣健康、敬业进取,,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
4、教育子女方法科学,针对子女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实施科学的教育,善于发现子女的优点和特长,善于欣赏孩子,尊重子女的人格,掌握与子女沟通的技巧,教育成效显著。
(四)十佳勤俭好家庭
1、家庭成员勤劳进取,工作勤奋,办事勤快,干事勤勉,创业积极,牢固树立劳动光荣的理念;
2、家庭成员生活节俭,坚持以“俭”为本,做到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拒绝奢侈消费,不攀比摆阔,不铺张浪费,婚丧喜事不大操大办,崇尚简约新风;
3、家庭成员有较强的节能减排意识,自觉学习低碳生活知识,自觉实施“家庭低碳计划十五件事”,坚持一物多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积极倡导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生活方式。
三、推荐方式
即日起至6月20日,广大群众和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推荐到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桐乡市妇联,电子信箱:zjtxsfl@126.com,联系电话:89398241),电子邮件或来信注明“四十佳评选”字样。被推荐的家庭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其中的主要事迹简介200字以内,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并提供两寸近期证件彩照2张,个人推荐的还需注明推荐人姓名、联系电话),要求内容真实、具体。
桐乡市妇女联合会
桐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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