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电:近日,市民潘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一个多月前他在市区一家汽车音响店购买了一款汽车CD机,现在却不能正常使用了。潘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刚买不久,自己在使用时也较为小心,所以肯定不会是人为损坏的。因此他向经销商要求修复或者调换,但是经销商认为是人为损害,不同意承担“三包”责任。这使得潘先生对商家的态度非常不满意。
记者核实:潘先生说,这家汽车音响店是经熟人介绍的,CD机的价格为350元。“购买这款汽车CD机时,卖家曾向我保证这款机子质量好。我觉得性价比高,又是朋友介绍,便决定购买,当时也没有想到要开发票。”但是,让潘先生感到意外的是,CD机才使用了1个月就出现了问题,所有按钮都无法运作,碟片也拿不出来。
潘先生将CD机拿到店里要求修复或者调换。“一个店员检查之后说是人为损坏,他们不负责‘三包’。我当时听了这话就很生气,哪里有这样的道理?明明是产品质量问题,怎么可能是人为损坏的呢?”不过,考虑到卖家是朋友介绍的,而且自己经常开长途,车内没有音乐会很无趣,潘先生也就打算吃了这个“哑巴亏”。
3天后潘先生再次到店里询问修理情况,店员说需要花150元更换零件,还要外加100元的修理费,如此高额的维修费用让潘先生无法接受。
相关部门表示:在消协工作人员的现场调解下,汽车音响店按120元价格给潘先生办理退货并承诺潘先生在店里购买的新CD机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可随时退货。消协工作人员认为,不管卖家是熟人还是陌生人,市民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应该要求卖家提供发票,遇到质量问题时有据可查,这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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