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环北小区的周女士向本报反映补个屋顶咋就那么难。3月30日,本报作了报道,见报当天,根据周女士的反映,记者和学前社区工作人员唐亮再次来到周女士住处,希望在与住户进行沟通后,帮助住户们在修缮屋顶的问题上达成共识。由于种种原因,记者只能联系到除周女士家以外剩下的9户住户中的5户。住户们的观点也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两种:一种同意修缮屋顶并且表示愿意出资;另一种则认为屋顶漏水不关他们的事,不愿意出资。周女士修缮屋顶的计划陷入困境。
当天中午,记者首先敲开了1楼林粉宝家的门,在说明来意以后,他对记者说:“我在这里住了10多年,从来都没有听说要出屋顶维修费。我现在连工作都没有,怎么出?”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该幢的其他住户。3楼东侧的住户姚女士和2楼的一位住户林先生均表示他们确实知道该幢公寓的房屋结构有些老化了,当记者提到如果要修缮屋顶,他们是否愿意出钱,这两位住户均表示这让他们有些为难。
在采访中,家住5楼的谢女士说,她的遭遇和周女士相近,卫生间等房间屋顶渗水的问题十分严重,买房4年来,陆续修过两次,仍难以解决。家住3楼的两户住户均表示房子有渗水现象。其中3楼西侧的住户张涛告诉记者,由于他们家住在渗水严重的周女士家楼下,而且4楼的住宅长期无人居住、打理,他们家的渗水现象也十分严重,厨房的几处墙壁以及橱柜的油漆因为长期被水汽浸泡已经开始剥落了。谢女士和张先生均表示愿意出钱修缮屋顶。
随后,记者和唐亮一同来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向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咨询了该幢房屋屋顶修缮的相关情况。“如果没有维修基金,那么这笔维修费用应该按比例分摊到该幢的每一户住户头上。”房地产管理处副主任华敏杰说着翻开《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2001年修正版)》。记者看到,该法规第九条明确规定,不用于居住及其他用途的屋顶,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据市建设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透露,该幢公寓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房屋的设计、建造和现今的标准有很大不同,进行“平改坡”改造的难度相当大。由于“平改坡”改造会涉及前后房屋的采光等许多问题,因此建设部门不建议该幢公寓单独申请“平改坡”改造。即使要申请进行改造,也要这一片的住户统一申请,由市建设部门统一进行审批,再由建设部门统一进行施工。因此目前看来,周女士家要彻底解决屋顶漏水问题难度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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