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买了房子,没有入住是否要全额交纳物业管理费?可不可以相应地变通打折?”就这一问题,市民宁先生近日拨打了市长电话。
宁先生认为:“交物业费是可以的,但要灵活。”他想咨询,像卫生、电梯等这些没有享受的物业服务,仍须全额交纳物业费,是否符合规定。
记者核实:宁先生是盛大开元小区的一名业主,于2009年11月购买了该小区一套170多平方米的房子,因考虑装修而一直未入住。但是每年1400多元的物业管理费宁先生都在全额交纳。宁先生认为自己购房后一直未住,这千余元的费用也不是个小数,部分物业管理应该给予减免。
对此,盛大开元物管处负责人胥钜俊表示:“我们的绿化、消防、车库管理,都需要一定的费用,不是说业主不入住,公共设施就可以不运行了。”胥钜俊向记者介绍,按照协议,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公共部分,电梯服务、公共区域保洁属于小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物业并不会因为少住一户而少一分服务,每位业主都是这些公共服务的受益者,同时也是部分义务的履行者。在物业收费上,不可能因为业主放弃享有部分权利,从而就不履行相关的义务。
胥钜俊对记者说:“站在业主的角度,我们能理解业主的要求有其合理性。但我们希望业主也能为物业公司考虑。举例说,我们小区保洁阿姨有10多名,而每位保洁阿姨每天平均要负责11至13个楼道。按5层高的楼道来算,就要清洁百余户人家,工作量是相当巨大的,一户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小区的整个工作量比是微乎其微的。”
相关部门表示:记者调查了解到,我市多个小区都有不同程度的空置房。而各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上都是全额收取。记者就物业公司这一做法询问了市城乡规划与住房建设局房管处相关负责人。
“关于交房不入住物业费减免,现在还没施行,具体文件和规定都还没出来,现在还是按照《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交房后不管用户住没住,都要交纳物业费,所以物业公司的做法是符合规定的。”该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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