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村务代理理出“明白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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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10点多,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东省村的村务公开栏前围来了不少村民,大家争相来看刚刚张贴出来的村财务账目。村民王光水高兴地对记者说:“每个月的15日,许多村民都会赶来看看村里的财务账目。以前村民们对村里的账务总犯嘀咕,现在由镇上把关,公布出来的财务账目清清楚楚,大家看得明明白白,心里也亮亮堂堂。”
不单东省村如此,洪山镇所有的村居都在这一天“晒”出了财务账目。
2011年3月份,洪山镇在所辖的村居中全面推行了村级事务“五代理”,即村集体的资金、账务、资产、公章、档案由镇政府代理。按规定,每月15日为统一账务公开日,由镇记账中心统一打印各村财务账目,村居书记、主任、会计、民主理财小组组长、镇计账中心主任分别签字后,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05年初,洪山镇政府改变原有的村级事务管理模式,在原有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村级事务代理中心,逐步拓展村级事务代理项目,至2011年3月,全面实现了村级事务“五代理”。对村居资金,实行镇村银行双印鉴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控制和使用好资金;对村居财务,严格理财、审批、入账、公开程序,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对村居资产,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计制度,需购置的、正在使用的、到期报废的固定资产分别明确管理规定;对村居档案,镇上高标准配备了档案室,一村一柜,组织、财务等档案分类整理立卷,严格管理程序;对村居公章,设立专门管理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监督使用和保管,实行盖章申请登记备案制度。
村级事务“五代理”加强了对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制约,增加了村级事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但刚开始一些村干部的认识并不到位,认为是被戴上了“紧箍咒”。随着“五代理”工作的推进,这些村干部也从中尝到了“甜头”。车宋村党委书记、村主任徐涛对记者说:“‘五代理’规范和监督了村干部的工作,拉近了村干部和村民的距离。现在,村民对村干部更放心了,村干部对工作更用心了,大家对村里的发展更齐心了。”
洪山镇所辖25个村居,目前村级事务代理面达100%,代理资产9000多万元,代理资金1000多万元,村级事务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由于村级事务管理“五代理”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底,洪山镇被确定为淄川区唯一一家市级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试点单位。“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洪山镇成立了专门机构,在严格资金管理的同时,对各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认真盘点和清查;对各村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清理债权债务,建立管理台账,对清产核资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资”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进一步提高了村级事务管理的透明度,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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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淄博日报
作者:
编辑: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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