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我死后,再帮我交最后一次党费,把这一万元交给组织。”这是77岁的老党员凌金生在生前对妻子的嘱托。
今年2月8日,凌金生与世长辞。近日,他的妻子把这一万元特殊党费交到了他所在的党支部,了却他的遗愿。
凌金生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月进入桐乡法院工作,在他至1995年退休的时间里,曾经担任过石门人民法庭庭长、政治指导员等职。
勤俭节约一生的老法官
在当年的石门法庭,你找不出一件没有修过的家具,凳子、桌子甚至洗脸的脸盆都被凌金生“缝缝补补”了多次。
“不仅如此,老凌平时在家也十分节俭。他退休后,我去看望他很多次,穿的都是当年当法官时单位发的衣服。他退休这么多年,都没有给自己买过几件像样的衣服。他家里条件也不太好,退休的时候大女儿和大女婿两人都下岗了,小女儿当时还在念书,老凌和老伴的退休工资也不多,这么多年自己的生活也一直不宽裕。所以,他能自觉自愿交这笔1万元的党费,真的是太难能可贵了。”周志芳说。
不计较得失的老庭长
在上个世纪80年代,法官办案都需要自己到各地去取证,当时没有公交车,取证的路全靠法官自己一步步走出来,一走就是一天。有时候取证回来晚了,单位食堂关了门,这个时候凌金生经常把他带到自己家里吃晚饭。“那个时候家里的条件都不富裕啊,多一个人吃饭就多一份家庭负担。”回忆起在凌金生家里吃饭的时光,范恵清唏嘘不已,“现在条件都好了,吃的住的也比以前好得多,但是老庭长家里的饭,在我的记忆里是最香的。”
谈起对凌金生印象最深的事情,范惠清对记者说:“老庭长从来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在他的心里,就不知道什么叫吃亏。”
当时石门法庭办案奖金的多少是按照办理案件的数量衡量的。时年50多岁的凌金生在办案数量上比不过正值壮年的法官,所得办案奖也少很多。“其实那个时候奖金发放制度也是庭长制订的,他却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拿奖金少而计较什么,在和他共事的这么多年时间里,他从来没有为了自己去向组织要求什么,处处都是为组织和单位着想,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范惠清说。
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范惠清的眼里,凌金生自己的生活虽然过得清苦,但却十分慷慨助人。“我那时在原石门法庭当书记员,老凌是庭长……”他对记者讲述了当年他和凌金生在石门人民法庭共事的生活。 “老凌最后能交这么多党费,我真是没有想到,这可是他一点一滴节省下来的钱啊!”曾经和凌金生共事多年的原石门人民法庭庭长周志芳感叹道,“老凌当年在我们石门法庭里可是非常‘抠’的啊!”凌金生当年“抠”到什么程度,周志芳对记者娓娓道来,上世纪80年代,我市各机关单位都是用煤球烧水的。从煤球上掉下来的小煤渣,一般人直接扫掉了,但是凌金生没有这么做,他会把这些煤渣收集起来,再用一根木棍把这些煤渣一点点地敲成粉,之后再拿热水把煤渣泡成煤浆,最后用木棍搅匀后再重新晒干做成新的煤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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