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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维权 忙宣传 真体验

 

向工商人员学习维权法律法规

 

 

小记者进超市调查产品质量

 

 

宣传维权知识

 

 

帮消费者维权

 

 

小记者采访维权消费者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连日来,本报记者连同市各校小记者走消协、走社区、走学校,宣传维权知识。在这次活动中,小记者们不仅帮助市民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通过维权实践提高了自身的维权意识,加强了个人锻炼。

 

       工商进校园 小记者学维权

  3月12日,梧桐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走进世纪路学校,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消费教育课。借这个机会,该校的本报小记者们向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们讨教了维护自身权益的一些方法。

 
  该校小记者——603班的陈鹏飞采访了梧桐工商所干部吴逊。


  “我们中小学生在购买一些小零食时该注意些什么?”陈鹏飞问道。


  “要注意看四样东西。食品包装袋是否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是否有标明。”吴逊说。


  “那若我们在店中买到了过期食品,该怎么办?”陈鹏飞接着问。


  吴逊答道:“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或者打12315这个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


  世纪路学校702班的王芸也是本报的一名小记者,她向梧桐工商所的副所长沈利平提了一个她姐姐曾遇到过的一个问题。


  “我姐姐买了一辆电动车,开了半年多时间,发现电瓶坏了。于是,我姐姐去找商家要求换电瓶,商家帮忙换了,但却是一个修复电瓶。我姐姐买电动车时,电瓶的保修期很明确是一年,一年内包换。可商家却说,半年内电瓶坏了换新的,半年后只能置换修复电瓶。这在当时购买电动车的合同里根本没写清楚。”王芸问道:“我姐姐当时遇到这个事情就这么过去了,那么,当时她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沈利平回答道:“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首先可以自己协调,若协调不成就找消协。若是商家不对,消协一定会帮消费者讨回公道。而对于你姐姐这件事情,如果各种凭证都还在,可以来消协维护自己的权益。”沈利平说。


  小记者感言:在采访了梧桐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后,我们觉得受益匪浅。原来消费还有这么多学问啊!我们决定回学校后要向同学们宣传这些知识。我们觉得通过这次采访与学习,大家明白了许多消费知识,懂得了如何维护消费权益,如何购买食品。


  若要购买食品,必须确定该食品的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并且,该食品包装的标签上要标明名称、成分、生产者联系方式、储存条件和许可证标号。同时,消费者可以通过用鼻子闻食品的味道,用手触摸食品,用眼看食品的颜色来辨别该食品是否可以安全食用。买食品时最好去大超市买,并且保存好小票。这样,一旦买到有问题的食品,向工商部门投诉就有了凭证。

 

       商品重质量 小记者忙宣传

 

       为了更加贴近消费者,近些日子,本报记者连同小记者走进梧桐街道各社区,向广大市民宣传食品安全和质量的知识。3月11日,小记者们走进复兴社区,与社区主任刘小妹一起,前往桐乡多家超市,向商家和市民分发《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宣传资料。


  走进超市,小记者们仔细地观察货架上商品的包装,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论是大商品还是不起眼的小物件,一样都不放过,甚至还细心地把那些不合格或者快过期的商品记录下来,告诫市民谨慎购买。“因为这些商品和我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既然3·15快到了,我们作为小记者,就要为市民的安全着想,为市民的健康护航。”来自桐乡六中振东校区的本报小记者林婧颖说。

 
  在走访过程中,小记者们发现绝大多数超市销售的商品都是合格的,但仍有一小部分超市违规销售不合格或者过期商品。对于快要过期的商品,既没有设立“临界食品”专区,也没有贴出醒目的提示牌。“所以大家在买东西的时候,特别是在买面包、酸奶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促销商品或捆绑出售的商品时,要看清楚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比较重要的事项。不要等到买回家才发现已经过期或者快要过期,不然既浪费钱也影响心情。”小记者唐莹翻看着手中的笔记本说。消协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们,市民还可以根据商品包装上的生产批号,到网上查准核实,如果发现有问题,就可以凭借购物小票向商家讨说法,要求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林婧颖点头表示很多维权知识都值得消费者学习:“这些都是购物中的小常识和小妙招,我们希望每个市民买到的商品都是称心如意的。”


  当然,面对那些违心超市,小记者们表现出了自己的执着。她们耐心地和店主进行交流、沟通,希望说服他们撤掉货架上不合格的、过期的与快要过期的商品。同时,小记者们还将《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递给店主,告诉他们不要因贪图眼前的小利而将市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抛诸脑后,要诚信经营、规范经营、良心经营,只有这样才能造福百姓,收获利益。很多店主听完小记者们的一番话,恍然大悟,纷纷竖起大拇指,表示之前是因为一时疏忽,没有发现有些食品已经过了保质期。不过,从现在开始,他们会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保证卖给市民的都是健康食品。


  离开超市后,小记者们又走上街头,将一本本宣传资料分发到市民手里。“叔叔,拿着看一下吧,这是关于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小手册,对您和您的家庭很有帮助的。”面对不理解的市民,小记者们还耐心地解释和宣讲。“谢谢你们啊。”拿到宣传手册的市民一边道谢,一边翻开手册认真地阅读起来。


  小记者感言:前往食品店、小超市进行宣传的经历也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我们发现,大多数商品都是有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的合格产品,但也不免有一些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模糊,甚至有一些即将过期或是已经过期的商品依然躺在货架上销售。经过这次体验,我们明白了购买物品时尽量不要选择保质期等不清晰或没有保质期的商品,同时应尽量前往大型的、正规的、质量有保证的商店和超市购物。


  之后,我们还向周围的居民派发了《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他们一拿到就认真地翻看起来,让我们觉得自己的工作很有价值。活动结束后,我们还带回了一些宣传资料到学校分发给同学,同学们都一拥而上,争着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共同迎接3·15消费者维权日。

 

       维权不怕难 小记者来帮忙

  为了切实体验维权过程,帮助消费者摆脱维权困境,3月12日,桐乡六中振东校区的小记者唐莹和林婧颖在本报记者的带领下来到市消协“上班”,当一天的消协工作人员,帮助市民开展消费维权行动。
  消协有哪些作用?消协是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市民投诉举报要经过几个流程……在市消协的12315中心,小记者专心地聆听着消协工作人员的讲解,记下工作人员所讲所述的要点,为当一名合格的消协工作人员做足功课。


  9时20分左右,一位市民来到12315中心,告知工作人员自己是来投诉维权的。消协工作人员于是就示意小记者,按照刚才学到的内容来帮助这位市民进行维权。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有“实战”的机会,两名小记者在跃跃欲试的同时又显得有些紧张,在工作人员的鼓励下,她们向这位市民了解了他遇到的消费难题。


  “我叫苗杰,我的摩托车买了不到一年,发动机突然抱死,可现在销售公司却不给我保修了。”苗杰向小记者和工作人员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去年4月的时候,苗杰从桐乡市梧桐黎明摩托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凯诺牌摩托车。可就在几天前,发动机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抱死。“当时的情况很危险,如果控制不好可能就会出大事故。”苗杰叙述时还显得心有余悸。之后苗杰就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希望对方能查明事故原因,并为他免费修理摩托车,没想到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理由是他的摩托车已经超出了保修期限。

 
  那么,摩托车的保修期限又是多久呢?小记者询问了消协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国家“三包法”规定,自购车之日起一年以上或者行驶里程超过6000千米的则不实行“三包”,苗杰的摩托车虽然只用了一年不到,但行驶里程达到1万多千米,不在保修期限内。


  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苗杰表示他还有另一个疑惑。原来,他通过凯诺摩托车的生产厂家得知,桐乡应该是没有销售点的。是非法销售?还是假冒伪劣产品?小记者带着疑问帮助苗杰填写了举报登记表,同时,消协工作人员也联系了销售方前来交涉。


  当双方都到达现场进行协商时,小记者就在一旁做着详细的记录。销售方表示,自己出售的摩托车没有问题,苗杰这种情况虽然比较少见,但修理之后不会影响使用,尽管苗杰的摩托车不符合包修条件,他们也愿意免费为其修理发动机。对这个处理结果苗杰表示满意。


  事情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忙碌了好一会儿的小记者也终于松了一口气:“第一个工作顺利完成啦!”可不一会儿,又有一名消费者因为车辆问题前来维权,小记者赶忙上前了解情况……

 
  市消协工作人员程辉肯定了小记者的工作,他对小记者说:“通过这些维权事件,相信你们对消协的性质和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今后不论是自己还是亲朋好友,遇到消费维权的相关问题,你们也一定能够帮助他们协调沟通,成为大家消费维权的‘小顾问’。”


  小记者感言:今天我们怀着好奇和忐忑的心情来到市消协,做一名“专业”的消协工作人员。在其他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们将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遇到了一些平时接触不到的维权事件,这些维权事件让我们增长了见识、受益匪浅。例如,购买摩托车等商品时应该先了解好产品的售后服务情况,维修时应该要有书面记录作为真实有效的凭证,等等。

 
  以前,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小消费纠纷时,因为怕麻烦,就不愿意前往消协举报投诉、维护自身权益,甚至都不知道12315这个投诉举报电话。这次体验使我们明白,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我们作为未成年人,也应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只有人人重视自己的消费权益,才能让大家都“买”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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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作者: 记者/周芸 见习记者/金珏 程新星 摄影/李晟中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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