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对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保障力度,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文确定,2012年新增宫颈癌、乳腺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4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
文件规定该4个病种报销政策为:在政策范围内,嘉兴市内各级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80%,嘉兴市外的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60%,其他定点公立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50%,最高支付额为12万元。我市早在2010年已实施了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医疗救助政策,并把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方便群众享受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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