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走 男子为引警方重视绑架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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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月1日),桐乡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绑架案件,法庭上,当法官询问被告人刘某为什么要绑架他人时,刘某给出的答案实在是让人啼笑皆非:因为自己找不到离家出走的“老婆”,为了能够引起警察的重视,帮助自己找回“老婆”,就“演出”了绑架这出戏。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刘某,来自四川省内江市,35岁,在桐乡一镇上的企业里打工,虽然老早就想结婚,但是因为其性格孤僻,行为偏执,又少与人交往,所以一直没有找到老婆。直到前年年底,在老乡的帮忙下才找到一个女朋友,认识不久后,便以夫妻名义与之同居。
找到女朋友后,刘某很是高兴,觉得自己终于成家立业了,虽然没有登记,但刘某把这个女人当做老婆了。他对这个“老婆”也是倍加疼爱,但是因为其性格上的偏执和多疑,这种爱就变成了“专权”,他禁止“老婆”和其他任何的男人交流,如果“老婆”和别的男人说上一句话,他就会把“老婆”关在家里一段时间,不让出门,甚至还会加以拳脚,让其变老实。
去年9月4日,刘某的“老婆”实在是受不了他的“爱”,不辞而别。刘某发现“老婆”不见后,顿时像一只如果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他先是在镇上胡乱寻找,但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于是,刘某又到派出所报案,并要求派出所帮忙找回其“老婆”。派出所的民警告诉他,民警在巡逻中会注意的,一有情况会通知他的,让他先回家等好了。
刘某无奈只好回家,但是在回去的路上,刘某偏执的脾性又上来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民警让自己回家是在敷衍自己,没有重视自己的要求,根本不想帮自己找回老婆。与其自己求他们帮忙,还不如让他们来求自己,刘某决定做一件让民警重视自己的事情来,只要他们重视了,就会帮自己找回“老婆”。但是做什么才能引起民警的重视呢?想了很久,刘某觉得绑一个人来做人质后,民警就会听自己了。
于是,刘某先到菜市场的小摊上买了一把菜刀,然后在街上寻找目标。当他走到一家布艺店门口时,发现里面只有老板娘和她三四岁大的女儿时,觉得机会来了,便走进去拿出刀子进行绑架,母女俩先后成为他的人质。随后,刘某打电话给派出所,说自己在某某布衣店里绑架了两个人,要民警快点去帮自己找回“老婆”,不然就对人质不客气了。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在劝说很久后,刘某才放开人质,随即被民警按住。
桐乡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为达到个人目的,采用持刀胁迫手段劫持他人作为人质以要挟公安机关,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又因为其犯罪行为的暴力程度相对较轻,未造成人质人身伤害,且在公安机关劝说下主动放弃继续犯罪,属情节较轻。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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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在线-嘉兴频道
作者:
通讯员 童法 童剑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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