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我市于2005年已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且,针对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我市还逐年加大财政投入。目前,我市两万多名幼儿接受学前教育不再是难事。
“我市于2005年就出台了《桐乡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国家政策正式下发后,我市会根据政策进一步规范实行。”市教育局副局长施掌林告诉记者,2005年出台的文件规定:幼儿园收费按“分等定级,优质优价” 的原则制定。幼儿园收费项目确定为保育费、代管费两项,伙食费按实际需要收取。除此之外,未经批准,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保育费标准从“未定级幼儿园”到“省示范性幼儿园”共有七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幼儿园收费标准不相同。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我市各公办幼儿园均按照这一规定进行收费。“我们幼儿园为省示范性幼儿园,按照统一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学费为2590元。”市实验幼儿园园长陈亚军向记者介绍了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保育费2000元、餐饮费500元、代管费90元。每个孩子一学期总共需要交2590元的学费。若是新生,则需一次性购买床上用品124元(由教育局统一招标)。幼儿园举办的兴趣小组全部孩子都可以免费参加。并且,幼儿园的公告栏会向家长公示所有的收费项目。
而为了解决部分孩子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我市逐年增加财政投入。2010年9月,我市对就近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幼儿园或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困难家庭子女,免除全部保育费和代管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全部免费入园。
采访中,记者还得知,我市所有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是进行成本核算收费,也有一定的规定。幼儿园举办的任何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都不会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若有孩子连续一星期不来学校,学校会退还这一星期的款项给家长。且每学期结束会给家长一份费用清单,实行多还少不补的原则;幼儿园的各项收费项目也会常年贴在公告栏向家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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