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借钱 实为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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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身份向人借款7万元,到了还款期限却消失得无影无踪,本以为自己白得7万元,没想到终难逃恢恢法网。近日,诈骗者陈某被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陈某是桐乡本地人,初中毕业后就一直不务正业,曾经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有过前科,但他仍不思悔改,总是利用自己的一点小聪明想着不劳而获。日子特别难过的时候,他纠集了两个小朋友周某和汤某(均已判刑)用假身份去借钱,作担保也用假身份。这样,陆陆续续骗到一些小钱,生活勉强维持。
到了2011年一月的时候,陈某的生活再一次陷入窘境,他瞄上了认识不久的蒋老板。于是,故技重施。陈某先是打电话给蒋老板,称自己名为“姜鸿”,是蒋老板熟人沈先生介绍的,想借7万元急用。蒋老板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的电话号码是沈先生给他的,丝毫不怀疑其中有诈。陈某提出借期半个月,利息就给个整数5000,这令蒋老板很满意,便爽快答应了借钱。但为了谨慎起见,蒋老板要求陈某找固定职业的人来做担保。
当天下午,陈某便约蒋老板见面。由于怕被认出,陈某不仅没有出面,还把车子的车牌换掉了。见面地点约在石门信用社门口,周某和汤某按照陈某的指示跟蒋老板写了借条,分别在借款人和担保人处签下了“姜鸿”和“张良”两个名字,并捺了印。蒋老板要求两人出示身份证件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张良据陈某说是老师,蒋老板也确实看到了他的教师证,这才放了心,自以为自己考虑周全。
还款期限到后,蒋老板就再也打不通“姜鸿”的电话了。他隐约感觉到一丝不妙,问了沈先生,沈先生说从来没介绍过什么人来跟他借钱,而且也不认识身份证上的这两个人。蒋老板只好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找上门去,才知道身份证是假的,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上了骗子的当,连忙报了警。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他人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法,骗取他人现金,其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同时,办案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现在骗子横行,手法多样,借亲人、熟人名义的或者是高额利诱的尤为多发,但是只要自己不贪小便宜,多留一个心眼,就不容易被骗了。像本案的蒋老板发现被骗后才想到找老朋友,但为时已晚,如果事前能够打个电话确认一下就不至于被骗7万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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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童剑 童法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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