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花竟萌生了抢劫的念头,虽然彭某两人带的不是真刀,虽然只抢到了二十多元钱,但仍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上周,经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桐乡市人民法院对彭某涉嫌抢劫罪一案一审开庭审理。
“他们用匕首架在我脖子上,后来还顶在我的腰部。”许女士想起被抢的经过,至今还心有余悸。
事情发生在去年3月的一天晚上,许女士的电瓶车在320国道上开着开着就没电了,她只好走走骑骑,殊不知自己已经成了彭某两人的目标了。
彭某和小兄弟赵某(已判刑)在一个转弯口突然蹿出来,两人相互配合,蒙住许女士的眼睛,并用指甲钳假装匕首架在她脖子上恐吓她“不要闹,拿出钱来”。许女士出于害怕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总共只有20多元的硬币。彭某见状,恶狠狠地说:“敬酒不吃吃罚酒!”动手要搜许女士的身。许女士掏出手机和MP3,弱弱地问:“你们要不要?”两人表示这些不要,金银首饰倒是可以考虑。
正在这时,对面出租车岗亭的保安向三人走来,询问为什么争吵。赵某将指甲钳移到许女士的腰部顶住,彭某在她耳边说:“你就说是我们的老乡。”许女士乖乖照做。保安给三人做了登记后,彭某叫许女士先离开。
许女士赶紧推着车子跑,一直跑到了工作的厂里才敢报警。
据承办本案的检察官介绍,彭某等人虽然是以指甲钳冒充刀具,且只抢了20多元现金,涉案价值不高,但是彭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承办检察官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劫财的,要沉着应对,不要当场顶抗对方,事后要及时报警。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