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高桥派出所巡逻队员巡逻到高桥镇南日大转盘时,形迹可疑男子进入巡逻队员的视线,一个摆放在男子脚边的电瓶让民警提起了警觉,民警即刻上前询问,男子镇定中闪过一丝慌乱,询问中男子坚称这车是他自己的,可是如果这个借口成立,他拆下电瓶何为?
民警觉得他的话漏洞百出,当即民警要求男子用钥匙打开电瓶车,以此证明他所说的,可是男子似乎有些扭捏,此时一个孕妇大步朝民警走来。“你们干什么围着我老公?”女子的一句话似乎让男子更加紧张。“我们怀疑这车不是你老公的”,民警说道。“不可能,我老公不会偷车的,我们自己有电瓶车,就在那边!”“不要乱说!”面对妻子夺口而出的话,男子更加慌乱了,立即出口示意妻子收声。面对这样的情况,民警更加确定这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循着女子说的话,民警在两辆面包车的旁边发现了另一辆电瓶车,这可能就是女子口中所说的自己的车。“把车坐垫打开。”民警示意女子,就在座垫打开的刹那,一个黑色的皮包映入了民警视线,此时民警细心的留意到,女子和男子的眼神都有了微妙的变化。“这包谁的?”民警问,“是我姐姐的”女子支支吾吾答道,“你姐姐叫什么名字?”看着包里有身份证,民警立刻反问了女子。女子随口说了一个名字,可是跟着身份证上的名字丝毫对不上号,很明显女子在撒谎,目的是帮丈夫圆谎。
就在这时,一个中年妇女闯入了巡逻队员中,“这包是我的啊!我的包被人偷了!”妇女详细的说出了她包里的物品,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民警确定这包就是这名妇女的,更巧的是,那辆被拆了电瓶的电动车也是她的。
面对铁证,男子无可辩解,夫妇俩当即被带回了派出所。经过询问,男子姓王,云南人,原本只是想偷车子的电瓶卖钱,没想到在座垫下发现了黑色的包,一看里面有1000多的现金,就红了眼,可没想到就在偷电瓶的时候被巡逻民警抓了正着,然而就是妻子的一句话,让他暴露了更多犯罪的事实。现在妻子已经怀孕五个月,年纪只有17岁,由于来这边打工无依无靠,王某入狱无疑给她人生打了一个“晴天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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