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籍打工者王永松向报社反映,自己在工作时不慎被玻璃划伤,造成左手手筋和血管断裂,老板支付医疗费后不愿再作出赔偿。事实真如王永松所说吗?11月11日下午,记者专程采访了双方当事人并作了调解。
小伙受伤讨赔偿
28岁的王永松今年9月1日经工友介绍来到文华路上一个铝合金门窗加工作坊工作。据王永生讲述,这家门市部总共只有两三个员工,老板没有营业执照,他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10月23日下午,王永松正同往常一样在搬运玻璃,不料左手一脱手,锋利的玻璃掉落下来划伤了左臂,手臂瞬间血流如注。老板和工友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救治。
“手臂的血管和筋都被玻璃割断,医生给我动了手术,花掉1400多元医药费。这都是老板付的。”王永松如是说。他想回老家养伤,提出让老板支付自己3个月工资总计7200元作为赔偿。可是,老板却坚持让他继续留下做工,“老板说,哪怕做点轻便活也可以,只要留下就跟其他职工拿一样的工资。”因此,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老板质疑为钱不为伤
记者跟随他来到工作的地方。没想到,几句话王永松就跟这个门市部的金老板争执起来。“你太没有良心了!你去法院告好了!我现在不会给你钱的!”金老板说。
双方情绪激动,记者支开王永松,向金老板了解情况。金老板说,在王永松受伤后的17天里,他不仅带王永松去医院,妻子还为其准备三餐。金老板还向医生打听过王永松的伤情,在得知他的手伤休息一个月后即可慢慢调养恢复后,他向王永松提议可以继续留在这里做些轻便的活,工资按之前约定的每月2400元支付,或者由医生开具病假条后放假一段时间。他还承诺之后复健的费用也全部由其承担。然而,王永松拒绝了,坚持要以7200元和老板了断。金老板认为,王永松此举是为钱不为伤。
金老板还告诉记者,王永松说他是非法经营毫无依据,因为他是帮嘉兴某房产公司做加工的,总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他说,由于王永松几次来闹,现在他宁可与之对簿公堂:“等法院判了再给钱!”
小伙认为口说无凭
“随便我做点活就给我2400元,除非签订合同保证之后有任何的费用老板都全权负责,否则我肯定要走。”面对老板的指责,王永松也表现得非常强硬。在他看来,老板所谓的轻活是假话,到时候自己休养不好反而可能会落下永远的残疾,所以他宁愿拿钱调养几个月后去别处做工。
金老板和王永松对对方都不信任,最终仍无法达成和解,但双方都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王永松说,他已经咨询了律师,对方告诉他可以做伤残鉴定,到时候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再难我也要拿到属于我的赔偿。”王永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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