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运管所加大对出租车私自不打表行为的处罚力度,截至目前,共处罚了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51起。但仍有部分出租车驾驶员没有吸取教训,还有载客时故意不打表现象发生。
11月7日下午5时许,市运管所行政执法人员在320国道新农村路口检查时,发现翁某驾驶的浙FNXX83出租车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此时,车内载有一名中年男子,执法人员示意该车停车。
执法人员在检查车辆的服务资格证时,发现不是翁某本人,翁某这才从包里找出代办证。他辩解说,这名乘客是刚刚在路口载上的,到崇福,谈好运费20元,忘了使用计价器。执法人员询问车上乘客,却得知是在桐乡市区上车,到崇福,说好50元。他也希望驾驶员能使用计价器,这样运费多少就非常清楚,但驾驶员不同意。于是,执法人员暂扣了翁某的证件,告知其到市运管所接受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驾驶员之所以不打表,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他们要的价钱比正常打表显示出来的金额要高,可以多挣钱。还有一种情况是载回程客,谈好的运费远低于打表价,乘客心里明白,不在意驾驶员是否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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