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对“1·01”运销假烟网络案其中3名涉案人员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非法经营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3人10个月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额13万元。
“1·01”案被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列为2011年度第1号厅级督办案件,也是该局迄今为止抓捕人员最多、网络辐射面最广、涉案交通工具最高档的运销假烟网络案件。此案历经9个多月,辗转浙、闽等地,截至目前共抓捕11人。
该案的成功判决,有力震慑了卷烟违法经营分子,为卷烟经营创下了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