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农房有“三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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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就在家门口
多了三本大红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契证,三证齐全。
作为海宁市首位拿到“海宁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农村拆迁安置公寓房产权证”的农民,吴郭松拿着3本崭新的大红证书喜笑颜开。
吴郭松是海洲街道双凤村村民,2007年6月,因为海宁中国皮革城扩建以及钱江路西延、广顺路等建设的需要,原先的房屋被列入了征迁范围。不过,这次拆迁并没有让他“背井离乡”,因为新的安置小区和原来的住址仅一路之隔。“现在我们祖孙三代同住一栋220平方米排屋,生活和原来住在村里时一样。”吴郭松笑言。
拆迁搬入新的安置小区,除了居住品质赶上了城里人,更让吴郭松欣喜的是,拆迁政策也享受到了“同城”待遇。吴郭松介绍说,他原先的3层309平方米的老屋,按照市里的拆迁安置政策,置换了一栋220平方米的排屋和一套105平方米的公寓房,而且还加入了失地农民社保,现在每月可领取500多元的养老金。
“三证”齐全的公寓房,让被征迁农户家庭资产翻番,底气十足。“这房子可租可卖,今后想干点事也不愁没本钱了。”同为双凤村的村民郭阿九,拆迁后置换了3套公寓房,他说,现在安置小区虽然仍在农村,但随着城市扩张,价值肯定会上升,和市区的商品房一样保值增值。
和吴郭松一样,目前凤鸣小区内的142套安置房的110多户村民,均已开始着手办理房产证了。
学城里人管物业
民主选出业委会
步入凤鸣小区,一幢幢样式别致的新楼四周绿意盎然,假山亭台和城市居民小区并无两样。小区的建设方,海宁市城投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凤鸣小区按照高品质要求规划,注重房屋质量,尤其是小区景观,除了保证较高的绿化率,还特地修建了景观河道,装饰起夜间灯带,铺设了户外音响系统等。
除了硬件一流,小区软件也同样领先。双凤村村委会主任朱治强介绍,今年5月在村委会的牵头下,通过民主投票,凤鸣小区还成立了海宁市首个农村安置小区业主委员会,目前共有11名业委会委员,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
这个以双凤村村民为主体的业委会,主动承担起了小区环境、治安的维护与提升工作。身为首届业主委员会主任的郭阿九坦言,有些村民虽然洗脚上岸,但不少陋习仍难免,比如在公共绿地种蔬菜、养鸡鸭,房前屋后乱搭建,阳台装修不规范等。对此,业主委员会就可以发挥劝阻引导作用。
对于拆迁安置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海洲街道党委委员许忠爱则认为,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免不了拆旧建新,也难免产生观念冲突、利益纠纷,此时,业委会就可以扮演起“老娘舅”角色,调解矛盾,服务村民,由此可减轻村一级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管理负担,应该是新农村建设中一种有益尝试。
融入城市生活
关键是农民得实惠
“凤鸣小区只是一个试点。”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继龙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海宁农村拆迁安置小区建设蓝图:在海宁市区东至新08省道、南至新洛塘河、西至海宁规划环西二路、北至新湖盐公路的约50平方公里范围内,今年年底前将兴建农村拆迁安置公寓约50万平方米,相当于为拆迁农民提供约5000多套100平方米的公寓房。
海宁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意见》规定,该市规划控制区内农村村(居)民住房拆迁,由市政府授权的拆迁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拆迁,并按城市住宅小区标准统一建造,设计多类户型供被拆迁户挑选,按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据悉,继凤鸣小区142套农村拆迁公寓房之后,今后海宁市还将对民和、群利、高丰、伊桥、南郊等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农村拆迁安置公寓房办理房屋“三证”。通过这样一种拆迁安置模式,在提升拆迁农民居住质量的同时,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兴建农村拆迁安置小区,是农民融入城市生活的一个‘过渡’,有助于他们最终顺利变身市民。”海宁市城投集团城郊公司征迁科副科长朱静表示,该市农村拆迁安置房既迥异于城中村式的农民自建房,又与目前有些地方以彻底改变拆迁农民传统生活方式为代表的城市拆迁小区的安置方式不同。
朱静说,目前海宁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农村拆迁安置小区,大多与拆迁农民原先居住的村庄毗邻,他们既可以延续当地乡土风俗,不完全摒弃原先的传统生活方式,同时,“三证”齐全的拆迁安置公寓房,可像城市商品房一样上市交易、抵押、买卖,使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也为融入城市生活做好了准备。
据悉,目前海宁市海洲街道、硖石街道在5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1500多户拆迁农户,已有300多户入住农村拆迁安置公寓,剩余农户今年春节前也有望在农村拆迁安置小区内完成农民到市民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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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报道组 李迪刚 通讯员 汪莹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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