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19日,根据桐乡市崇福留良铁丝镀锌厂和嘉兴华林五金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提出的听证申请,市政府在市环保局分别召开了行政处罚听证会。
根据市政府的指定,听证会主持人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许剑明担任,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科科长傅永明和市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科长周正来担任听证员。
案件调查员详细列举了留良铁丝镀锌厂自2007年以来先后9次被嘉兴、桐乡两级环保执法部门立案查处。2008年,桐乡市环保局要求留良铁丝镀锌厂进行整改,但该企业未整改。2010年8月,嘉兴市环保局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处以罚款,该企业仍然置之不理,继续生产。2011年3月,嘉兴市环保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继续违法生产,入网废水中锌浓度严重超标排放。2011年7月,嘉兴市环保局再次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污水治理设施未运行,入网废水中锌浓度为55.4 mg/L,超过国家标准11倍。
对于案件调查人员列举的一系列证据,企业投资人谢祖荣表示,对于存在的问题他们愿意彻底整改,希望政府不要作出关闭的行政处罚。
听证会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留良铁丝镀锌厂是否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是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没有通过嘉兴市环保局审批。经过陈述、质证、辩论等程序,案件调查人员认为,留良铁丝镀锌厂未经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从事五金电镀生产加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建议市政府对该企业实施关闭。
在19日下午召开的行政处罚听证会上,案件调查员向华林五金制品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示了前期调查掌握的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有关证据表明,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擅自从事日用五金、工具五金制造,2010年8月4日被嘉兴市环境保护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限期3个月内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罚款人民币20万元。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该公司仍继续生产,将含有重金属的废水直接排入当地河道,严重污染水环境,被省环保厅列为2010年“2+1”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挂牌督办案件。在嘉兴市环保局多次执法检查中,该公司始终没有停产,也未按要求申请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1年7月,该公司被查获污水治理设施未运行,污水严重超标排放。据此,2011年7月20日,嘉兴市环保局提请桐乡市人民政府关闭该公司电镀生产线。
经过质证和辩论,案件调查员建议市政府对华林五金制品包装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依法予以关闭。
会后,市政府法制办将把两次听证会的情况形成听证报告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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