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
桐乡网网友“小小的菊花”近日发帖:新的婚姻法出来后,婚前个人财产不再共有,一时间大家都议论纷纷,继不相信爱情之后,又开始不相信婚姻了。唉,哥就是这悲惨现实里的一典型光棍。虽然坐拥百万,还有一个谈了3年的女朋友,但还是没结成婚。
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岁数也不小了,可算三十而立了。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七八年,也攒足了买房的钱。实话实说,我应该定性为一有稳定工作、有车有房的男人。性格OPEN,人品四六开,还算老实,偶尔抽个烟,喜欢喝酒,天生好玩,喜欢跟朋友出去混。总体而言,属于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男人。说真的,我这样的条件,没理由娶不到老婆的。
我跟女朋友是经过朋友介绍认识的,谈了3年了,感情也算稳定。女朋友长得不算仙女,倒也五官端正、外表时尚、身体健康。惟一的缺点就是极度缺乏安全感,老是疑神疑鬼,我跟朋友出去玩一下回来稍微晚了点,她就要问东问西。
想想我俩也差不多是时候结婚了,就打算去买个房。没想到一说房子问题,我们两家人就炸开了锅。我老妈的意思是我们家先去把房子买了,再办婚事。可是我丈母娘不乐意了,说婚前买房女儿就没份了,还是先把婚事办了,再以夫妻两个人的名义一起去买房,不然先立个房产共同拥有的婚前协议……我夹在中间真是左右为难。
最难搞的是,我女朋友也坚持跟丈母娘一个立场,说什么婚前买房的话就不跟我结婚了。我真是心寒啊,她就这么不相信我吗?我就这么靠不住吗?现在我是房子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100万还躺在银行里呢。大家说说我该怎么办?
〖网友评议〗
淑琴:你还在想什么?不如随她好了,给她一些安全感,3年的感情,你总应该是了解她的。
晓晓晓:确实没安全感,一分手什么都没了,如果楼主不在意房子,只是大人介意的话,可以考虑给女方比如百分之几的实时房价,定个协议,这样房子升值了的话你也不会少。不知道可不可以写在婚前财产上呢?呵呵,没结过婚,纯属个人意见。
Glorune:这种事情比较难办啊!一般都是双方各让一步啦,让女方出一部分钱,比如30%,然后公证为双方财产,只是建议啊。我觉得如果女方不出钱,就要把房子公证为双方财产,好像也欠妥。
放肆的缠绵:我也觉得你是个让女孩子缺乏安全感的男人,整天出去跟朋友混在一起的,能有多少安全感可以给自己的女友。再说了,外面花花世界,那么多诱惑,难保你以后经得住诱惑啊。从女人的角度来说呢,男人有钱固然好,但更重要的是能给自己的女友或者老婆有足够的安全感。
〖晓涛有话说〗
新婚姻法的出台,无疑会引起即将结婚的新人的热议。很多人都遇到了像这名网友的情况,到底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这种情况下,不少男方跟这名网友一样有疑问了:为什么女友不信任自己?为什么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爱情重要还是房子重要?结婚是为爱情买单,还是为房子买单?婚姻到底意味着什么?晓涛觉得这里的确有着一种不信任。
虽然,有不少女性朋友已经步入或者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但是她们并不完全信任婚姻关系,速食爱情、高离婚率,都影响了女性朋友们对婚姻的信任度。从而造成了她们的一种态度——如果人没有了,至少房子还在。另外,不少女性朋友觉得男方为自己买房是爱自己的表现,而且房子产权是属于双方的,会让她们觉得很安全。
帖子里的女主角应该也是符合这些心理因素的,当然也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必须以确认的实物来保障自己的婚姻。从这个角度来说,“小小的菊花”应该答应女友的要求,也是向女友证明两人之间的感情。从另一方面来看,为什么女方要以房子作为婚姻基础?虽然,房子在婚姻生活中很重要,但并不是衡量婚姻是否幸福的主要指数。面对这种房产问题,是不是双方应该静下来好好谈谈,而不是以不结婚为筹码去“威胁”男方。以这样的方式拿到房产权,两个人生活在一起,还会觉得幸福吗?
其实,不管是“先婚后房”还是“先房后婚”,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相信彼此走到一起后永远不会分开,有坚定的信念比什么都重要。为什么总要纠结于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呢?另外说一说个人的观点,在现实中一般都是先买房再结婚的。如果结婚时连人生中最大的喜事——“洞房花烛夜”,都不能在自己的新房中度过,那不是很可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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