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出纳为了玩网络游戏,竟然在短短的一年内侵占村里的17万余元水电费用于购买网游装备。10月11日,桐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沈某今年32岁,大专文化,2008年进入桐乡梧桐街道某村委会工作,担任该村出纳。沈某刚开始工作也是勤勤恳恳,深受领导的好评,在工作之余除了爱打网络游戏之外没有其他的爱好。刚开始,他打网络游戏是小打小闹,自己也能够控制,该收手时就收手。但是,随着游戏的不断升级,他愈陷愈深,因为在游戏中需要购买大量的装备,他要不停花钱充游戏币,玩网络游戏的开销已超过其所能承担的范围了。为了能够继续玩好游戏,沈某想尽办法的筹集资金,最后终于被他找到了一条“财路”。
沈某所在的村地处城郊结合部,村集体经济较为发达,有一些物业出租,在收取这些物业租户的水电费时,流程上存在漏洞,作为出纳的沈某老早就知道这个漏洞,以前不缺钱也没有利用过,现在急需钱用,当然要利用起来。于是,当电工把从租户手中收来的水电费上缴给沈某时,他将将早已从空白收据联从发票上面拉下来空白收据联开给电工,而留下的存根联和记账联仍旧按要求做账,水电费就这样被他给留了下来,不用入账。从2010年4月开始到2011年2月,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沈某就用这种收款后少入账的手段以及将发票记账联作废以隐匿水电费收入的方式,分9次侵占了村里集体收入17万余元。
今年4月份,村里查账时发现水电费少了很多,就问水电工,水电工说村里面的水电费是按月收取并上缴,最后便查到了沈某这里。直到纪委找沈某谈话,他才醒悟过来,便自首交代了自己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沈某利用担任出纳的职务便利,将村集体的水电费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有自首情节,且也已退清全部赃款,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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