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从市工商局消保分局了解到,7天的国庆长假,工商部门接到消费投诉仅7起,挽回经济损失900元。其中,旅游、购物方面的投诉居多。国庆消费纠纷呈现非常平稳的状态。
长假期间,4名江苏游客到乌镇旅游,却遭遇了消费纠纷。原来,10月3日当天,游客购买了景区联票,在乌镇东栅游玩结束,准备到西栅去。他们搭乘了两辆三轮车,双方谈妥共支付50元。没想到,到了东栅后,三轮车夫竟然提出要收取1人50元。“200元?明明说好50元的!”游客们十分生气。三轮车夫则一口咬定,是游客们听错了,当初议价时就是“1人50元”而非“一共50元”。就这样,双方起了争执。接到投诉后,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乌镇,现场进行调解。最终,三轮车夫退还了游客多收的150元钱。而相关单位也对两名三轮车夫作出扣车3天的处理。
长假是旅游旺季,更是购物的旺季。众多商家纷纷通过打折、返利等优惠活动来吸引消费者。与往年一样,国庆期间,因为购物而引发的消费纠纷依旧难以避免地存在。长假期间,有市民购买了金项链,没几天坠子就掉落了,消费者认为金项链的质量存在问题,遂引发了消费纠纷;有市民在购买的饮料里发现了虫子,经调解,得以退货,并获赔100元;还有市民因为餐饮店的服务不到位等原因进行了投诉……
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局长张冶心认为,消费投诉少不等于消费纠纷少,如今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许多纠纷就在自行协商中得以解决。另一原因是,商家对“信誉”二字更为看重了,市场中多了真品正品,少了假冒伪劣,同时商家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愿意与消费者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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