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汽车 “三包”),并将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征集民意。时隔六年后,质检总局再次推动汽车“三包”进程,市民希望这一次不再如上次般没了下文。
汽车“三包”引关注
这一次的汽车“三包”新规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很大原因是,在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已经出台类似草案并征求民意,然而因种种原因,终致“难产”。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且增速迅猛。与此同时,汽车消费纠纷随之上升。从市工商局消保分局了解到,今年到目前就已经发生汽车消费纠纷10多起。“汽车‘三包’出台刻不容缓。”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局长张冶心介绍,针对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目前的处理方式大多是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于这些法律条文针对所有商品,对于汽车这类特殊商品就略显粗糙。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处理起来较有难度。
据了解,目前公布的汽车“三包”草案中呈现出不少亮点,整车“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购车30日内出现严重故障可退货、发动机等换两次无效可退货、维修超过5日需给交通补偿或提供备用车等。
市民期待新规落地
对于草案中的内容,市民议论纷纷,认为多处值得商榷。“是否可以更倾向于消费者一些?”车主夏明强说,比如草案要求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4万公里,“但这一标准比现行大多数企业执行的企业标准都要低。”夏明强以自己目前使用的大众朗逸为例,质保期就达2年6万公里,而丰田、现代等品牌汽车的质保期则更长。夏明强说:“作为消费者,我们希望新规能够更给力。”
车主陈世峰认为,新规定的出台和执行需要厂商的大力协助,如果执行不力,那么新规就算出台也会遇到巨大困难。他说:“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广大消费者面对强势的汽车厂商和经销商,很多情况下,遇到种种不合理,仍然只能选择妥协。”
不论存在多少可商榷之处,市民仍希望这一新规不会像六年前那样难产。“期待尽快落地。”张冶心说,另外,建议相关条款要细化,否则处理起来仍有难度。
小编态度: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但汽车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却迟迟不能到位。购车后一旦遇到质量问题,想要维权困难重重,很多时候甚至不得不忍气吞声接受厂商的“霸王条款”。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小编也盼着汽车“三包”能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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