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在梧桐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把造成就诊患儿药物过敏而“失踪”多日的河南籍非法行医者仝某“捉拿归案”。经调查,仝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及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并且,仝某还在2009年3月、2009年12月因无证行医被实施过行政处罚,已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案件移送后仝某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仝某成为我市今年设立“打非”联络室后第7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非法行医者。
今年1月,我市卫生、公安两部门在认真总结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再出新招,挂牌设立了市公安局驻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络室。联络室成立后,两部门互通信息、协同执法,打击力度明显加大,执法效率明显提高,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
据悉,截至8月份,共取缔各类无证行医场所45个,没收各类药品、器械172箱,立案43起,案值8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起,给非法行医者造成了极大的震慑。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