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优化镇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干部的文化和专业结构,努力建设学习型党委,日前,乌镇镇出台了《干部学历培训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凡符合条件需要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须事前填写审批表,费用先由本人垫付,拿到毕业证书后按规定比例报销。所报专业应遵循学以致用的原则,与所在部门和岗位的工作任务对口。截至目前,已有9人分别递交了本科或硕士学历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