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福镇在小城市培育试点中突出体制改革,破解城市管理瓶颈,市级部门派出机构的管理职权日前全都交由崇福镇政府行使,至此,真正实现了管理职能的前移。
根据小城市培育试点的要求,按照“充分授权、权责统一”和“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赋予崇福镇部分县市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要包括: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在省、市编委的指导和直接参与下,崇福镇制定了《崇福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率先成立桐乡市行政审批崇福分中心,通过延伸机构或权限委托下放等方式,直接下放了10个部门的16项管理权限。同时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市里和崇福镇的财力分配关系,成立了崇福财政局和崇福支付核算中心,加快建立一级财政体制,并争取挂牌成立国家金库崇福镇支库,实现财力分配向崇福镇倾斜。目前,崇福镇正积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小城市建设拓展空间。此外,还有序培育公益服务类民间组织、中介组织和相关的经济合作组织,推动社会管理向现代城市管理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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