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百货店卖淫秽光碟 男子获刑一年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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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下午,桐乡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李某后悔不已,表示知道卖几张“有色”光碟是违法的事,但就是想不到还会吃官司,现愿意接受处罚。
李某今年45岁,来自安徽望江,到桐乡多年并在市区某小区内开了一家义乌小百货店,主要经营一些便宜的日常生活用品,所以光顾他店里的都是一些租住在店周围的民工兄弟。有时顾客买完东西后也会问问他有没有“那种”碟片卖,李某当然明白“那种”的含义。问的人多了,李某觉得这也是一条财路,反正自己在开店,顺便卖卖“那种”碟片多了一笔收入,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去年5月开始,李某便以2.8元一张的价格从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进了一批淫秽光碟,并把其中的大部分放在了租房内,少部分放在店里进行出售。
平时卖这些碟片的时候,怕被公安局抓到,李某也很小心,所以只有熟客来买东西的时候才会问问要不要“那种”碟片,一般陌生人来问起,他还不肯卖。就这样,李某偷偷摸摸的卖出了其中的一些碟片。
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虽然李某把店里卖淫秽光碟的事情隐秘的很好,但是却把家里的那些碟片却给疏忽了。他以为把碟片放在家里很安全,也就随便把装有“淫秽”碟片的箱子放在了租房客厅很显眼的地方。结果,去年10月份派出所民警在对其租房进行日常检查时,查获并当场收缴了这批碟片共计364张,后经鉴定其中347张为淫秽物品。
桐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贩卖淫秽碟片347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淫秽碟片被扣尚未流入社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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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在线-嘉兴频道
作者:
通讯员 童法 童剑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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