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
2009年10月21日发生的许云鹤案刚刚消失在人们眼前,今年8月28日又爆南通公交车司机去扶老太太,又被老太太诬蔑的事件,所幸的是公交车上有视频监控,显示出来的是公交车司机与售票员在做好事,不然的话又是一个10万元。虽然这两起事件都不是发生在桐乡,但是当这些新闻被转至桐乡的主要论坛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事件一】许云鹤案: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遇王老太在红旗路上由西向东跨越中心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牵绊,摔倒在地。怕老太有危险,当时他立即停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了!”之后,该案法院判决许云鹤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108606.34元,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
【事件二】司机做好事反而被诬蔑: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庄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大巴车在石庄镇西边的张黄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后逃逸。这位老人姓石,老人一口咬定那辆撞倒她的大巴车,是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往返于市区和石庄镇之间的班车。接到警方通知后,班车驾驶员殷红彬开车赶到交巡警中队接受调查,可殷红彬所述与老人反映的情况完全相反。殷红彬说,自己开车经过张黄立交桥,下桥时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下车搀扶那位老人。当时,同在车上的乘务员郁维贞反映,搀扶起那位老人后,老人还感谢他们做了好事。双方立场对立的说法让警方陷入困境,还好该公交车统一装备了监控设备,留下的一段监控录像作为铁证:殷红彬不是肇事者,而是助人为乐。
〖网友评议〗
流年:我应该庆幸没遇见这样的人,我曾经报过一次案,虽然后来被出事的家人骚扰过一阵子,但他们没告我,谢天谢地。
JX5566: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以后在路上看到有人摔倒,你千万不要多看一眼,不然,他可以说是你的眼神把我雷倒的,40%的责任负不起啊。
醉江南:可以想像,今后碰上这样的事,没有多少人敢去扶了。更可怕的是,假如你的家人或是自己,在路上摔倒了,也没人敢来扶了。
Jfy2002:现在很多交通事故是这样子的,谁让汽车有保险呢。
〖晓涛有话说〗
从刚发生的这起事件来看,要不是公交车上的监控设备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可能又会出现翻版彭宇、翻版许云鹤,难道我们这个社会只能依赖这些没有感情的现代技术设施?监控设施是冰冷的机器,却可以帮助善良的司机洗刷冤枉,但人是有感情的,更是应该有道德有良心的社会成员。
这两名老人的这种无耻的行为,影响的不仅仅是帮助她们的个人,而是影响了整个社会,让大家对于助人为乐产生了恐惧感,以后还有多少人愿意去管别人的事?估计通过这些事件,很多人会在做之前想一想会不会侵害到自身的利益。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过对于这样的老人,真的已不值得人们去尊重。但愿这样的老人只是个例,但愿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还能继承下去。
其实,由此延伸出来的一些事件也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现在不管在桐乡还是在其他城市,汽车和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发生碰撞,只要后果不是很严重,经过当事人协商,大多会让汽车负全责。因为汽车有保险,不用从私人口袋里掏。正是这样的处置方式,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在法律面前、在事实面前肆无忌惮、嚣张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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