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的沈先生觉得无奈:有人找他借钱,他多方求证对方的身份,可谓小心翼翼,但还是被骗了近10万元。日前,其中的两个行骗人周某、汤某经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院公开受审。
今年1月份,沈先生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他被人骗了近10万元。沈先生说,去年12月,卜某打电话给他,想要借10万元。由于沈先生不认识这个自称卜某的人,也没跟他多说。过了几天,卜某又打电话来了,这次他说是一个老板介绍的。沈先生对卜某口中的老板还是了解的。于是,沈先生立即打电话给那个老板求证,老板说,卜某是他朋友的朋友。“这下我有点放心了,因为他的身份已经确定。”沈先生说。
但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沈先生提出来,借钱可以,但是要求有一个担保人。卜某就找了个张老师做担保。卜某称,张老师在濮院教书。沈先生觉得这10万元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于是,亲自找到了濮院的学校,问了几个老师,得知是有一名姓张的老师,跟卜某说的完全符合。
“我看担保人确实存在,就答应借钱给他。”沈先生说。两人约定,12月29日,一手签协议,一手交钱。到了这一天,沈先生接到卜某的电话称,担保人张老师在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要求一起去医院签协议。到了医院,沈先生看见张老师出来了,于是在汽车里签了借款9.2万元的协议,还提供了卜、张两人的身份证。随后,沈先生取了9.2万元现金给卜、张两人。
借款的协议上写明了20天以后还钱,但是20天后,当沈先生再打电话的时候,卜某已经联系不上了。沈先生又到学校去找担保人张老师,见到张老师后,沈先生才发现此张老师非彼张老师,顿时觉得自己肯定是上当受骗了。
沈先生虽然已经很小心谨慎了,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卜、张两人都用了假身份。原来,卜某是假名,本姓陈,而“张老师”本姓周,桐乡崇福人。
据周某交代,去年12月初,陈某打电话给周某说,他去借钱,要周某做担保,用的都是假身份证,只要周某去签字就好了。周某在陈某的忽悠下,将自己的照片给了陈某。过了一段时间后,陈某打电话叫他去医院签字,还要求周某冒充张老师,并给了他一张假身份证和教师证,上面都写着张老师的名字,但照片是周某本人的。
从沈先生处“借”到钱后,周某从陈某处得到了2万元的好处费。过了几天,陈某又找到了周某,还有周某的同乡汤某,3人采取类似的伎俩,用制造假身份证、教师证,周某采用假名“姜某”为借款人,汤某冒名张老师的教师身份做担保,骗得被害人蒋先生6.5万元。
听说蒋先生报案后,周、汤两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作为“总导演”的陈某目前在逃。承办本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到有人假冒教师的名义借钱,要多加小心,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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